為深入貫徹中央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策部署,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個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20個方面提出加強生育支持政策的要求。社會各界和群眾熱烈歡迎,同時希望各項措施盡快落實落地,解決群眾生育養育難題,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我國總和生育率2020年為1.3。盡管國家已經取消了各類生育限制措施,但生育水平仍呈走低趨勢,人口本身發展規律和經濟社會發展因素成為生育水平下降的主要因素。
適齡人口已婚比例持續下降使生育水平迅速走低。從東亞國家經驗看,日本、韓國等滑入超低生育水平的直接原因是結婚比例下降。2020年,韓國總和生育率降至0.84的極低水平,30~39歲未婚人口占比達到42.5%。2011年以來,我國20~34歲生育旺盛期育齡婦女已婚比例下降了7.3個百分點。不婚不育、延遲婚育使我國面臨階段性的極低生育水平。
年輕群體生育觀念變化意味著低生育率將是長期趨勢。調查顯示,“90后”“00后”的理想子女數和打算生育子女數均低于上一代,除了對自身生活品質要求更高以外,職業發展壓力大、養育教育負擔重、公共服務不足等均是年輕一代生育意愿下降的影響因素。伴隨著“90后”“95后”逐漸進入育齡期,30歲以下女性的生育水平持續走低,從2010年的1.29降至2019年的0.98。青年群體的生育意愿和行為,在相對高齡階段能否得到實現和補償,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積極家庭生育觀的確立和生育支持政策的力度。
因此,《意見》明確要求,要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一體考慮,推進婚俗改革和移風易俗,倡導積極婚育觀念。要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和群團組織優勢,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倡導尊重生育的社會價值、尊重父母、兒童優先、夫妻共擔育兒責任。
首先,需精準施策,減輕群眾生育養育教育負擔。
我國群眾生育意愿遠高于實際生育水平,政策干預仍有較大空間。統計數據顯示,近年,我國育齡婦女理想子女數和打算生育子女數約為1.85和1.66,遠高于實際生育水平1.3,說明由于受外部條件約束,如,沒人帶、生不出、養不起等原因,個體生育意愿未能完全實現。其中,年輕群體面臨的現實障礙、育兒焦慮更大,生育意愿的實現度相對更低。
嬰幼兒照料服務投入的生育回報高,生育激勵效果較為明顯。15個歐盟國家的實證分析表明,兒童照料福利占兒童公共福利支出比重,每提高1個百分點,家庭生育第一個孩子的可能性提升27%。由于職業發展上升期與生育時間重疊,提供嬰兒照料服務對年輕父母生育支持作用明顯,對參與勞動就業女性的生育行為影響更大。而我國在這方面剛剛起步。
因此,《意見》明確提出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要求采取綜合性經濟社會政策和生育支持配套措施,切實減輕群眾生育、養育、教育負擔。
其次,應積極行動,促進生育支持政策落地見效。
凝聚應對低生育率行動力量,細化落實生育支持配套政策。期待通過《意見》宣傳,使全社會重視低生育率問題,各級政府部門組織開展落實政策專項行動。鼓勵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大型企業、社會組織帶頭示范,出臺更加積極的生育支持政策,釋放生育潛能。
加強家庭文化建設,促進婚姻締結和家庭穩定。婚姻家庭是“種族綿續的保障”,生育是家庭穩定發展的重要基礎,要將促進婚姻家庭發展作為社會治理的重要出發點與落腳點,將支持年輕人實現結婚和生兒育女的計劃,作為國家的重要優先事項,營造家庭友好的環境。
加快生育保障體系建設和普惠托育服務供給,有力改善職育平衡。擴大生育保障范圍,與生育政策相銜接,探索構建統一的生育津貼制度。拓寬保險籌資渠道,切實減輕女性用工單位的負擔。整合社會資源,擴大優質普惠托位供給,盡快將托育服務納入基本公共服務范圍。
作者:賀丹,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來源:《人民政協報》2022年08月25日 第4版,轉自“大國人口”